各职能部门、各单位:
近日,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发布了《山东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现转发给大家并就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和条件
本次省科技奖提名工作适用于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技合作奖。具体提名方式和条件详见省科技厅网站《关于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
二、提名材料及报送时间
(一)提名材料
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
1、电子版材料
有申报意向的老师请于2021年1月7日前准备申报省奖的项目,认真填写《提名书》(见附件5中相应类别的提名书)和《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项目(人选)汇总表》(附件4)。
由学校统一向市科技局成果科索取登录口令,登录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从省科技厅网站登录),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公共安全类项目不得通过网络填写和提名。
按照往年经验,电子版申报材料需要经过多轮检查修改,为留出充足时间,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务必于2021年1月25日前将省科学技术奖励系统电子版申报材料填写完毕,县市区科技局认真审核后再提交。
2、纸质版材料
(1)纸质提名书6份(其中原件一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不要另加封皮;(3)公共安全类项目还须提交提名书及汇总表的电子版。
三、注意事项
提名项目除符合《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外,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对社会公益类项目参加省奖申报的,应为近四年内获得市科技奖的项目,原则为获得市一等奖的项目。
2.提名省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交的代表性论文、论著需在2019年1月1日前正式发表。提名省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9年1月1日前在我省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多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权属的主要支撑材料不低于40%,第一完成人权属的支撑材料不低于30%。
4.2019年和2020年连续两年通过形式审查进入评审程序但未获奖的项目,本年度不得以相同技术内容再次提名。
5.参评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的完成人每人限申报一项。
6.提名项目所含技术内容(包括创新点、发现点及其支撑材料)应未在获国家、山东省或其他省部级政府奖励项目中使用过。
7.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8.涉密项目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
四、申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各单位请于2021年1月7日下班前将初选合格的《提名书》(一式6份)和《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项目(人选)汇总表》(一式1份)报送至科研处602。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提名项目进行遴选。遴选后的提名项目资料报送至德州市科技局索取登录口令,再进行正式网上填报。
联系人:张佰昆
电子邮箱:kyc@huayu.edu.cn
联系地址:行政楼602室
附件:
附件1.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
附件2.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具备提名资格单位汇总表
附件3.山东省科学技术奖专家提名申请表
附件4.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项目(人选)汇总表
附件5.202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
科研处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