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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1年度德州市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30    作者:keyanchu     来源:     点击:

各职能部门、各单位:

近日,德州市科学技术局发布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德州市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我校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科技进步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自主创新成果可申报科技进步奖。

2.科技合作奖。与高校院所合作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可申报科技合作奖。

二、推荐条件

(一)市科技进步奖推荐条件

2021年度德州市科技进步奖推荐项目包括产业类与社会公益类。

1.产业类项目

(1)项目核心技术创新拥有与项目密切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提供授权发明专利、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新药证书、动植物新品种权证书至少1件);

(2)近三年项目取得直接经济效益500万元以上;

(3)近三年项目研发投入500万元以上;

(4)企业拥有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

2.社会公益类项目

(1)项目核心技术创新拥有与项目密切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至少3篇SCI、EI收录论文或核心期刊论文(提供授权发明专利、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新药证书、动植物新品种权证书、专著至少1件;论文中至少1篇SCI收录论文,应有国家权威机构开具的检索证明;论文、专著应于2019年1月1日后发表);

(2)项目在行业得到广泛应用,有一定数量的临床应用病例,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较大的社会效益(“临床应用病例证明”由第一完成单位出具,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且无异议);

(3)项目完成人应为所提供的自主知识产权或论文、专著的前三位作者之一。

(二)市科技合作奖推荐条件

1.项目核心技术创新拥有与项目密切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可与合作单位共有,提供授权发明专利、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新药证书、动植物新品种权证书至少1件);

2.与国内外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签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合同,或签订股权转让、技术入股协议等,且交易手续齐全;

3.近三年项目研发投入1000万元以上;

4.近三年项目取得直接经济效益1000万元以上;

5.企业拥有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

三、推荐流程

1.单位初选。各单位要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度德州市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见附件3)的有关规定,积极组织本单位教师填报《2021年度德州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见附件1),对初选工作严格把关,确保推荐材料的质量。

2.校内遴选。科研处组织有关专家对推荐材料进行评审、指导,择优推荐上级部门。

四、其它事项

1.参评本年度市科学技术奖的完成人每人限申报一项。

2.申报德州市科技进步奖(社会公益类)的项目应有“一定的经济效益”,相应的“应用证明”应标明。完成人应及时与应用单位联系,开具《德州市科学技术奖项目应用证明》(模板见附件1)。

3.往年以某个专利、论文作为主要附件获得过市科技奖励的今年不得重复参与评奖。

4.报奖的专利必须是授权专利。

5.市科技合作奖的需要签订技术转让和技术开发协议,且附交易证明材料。

6.有意向申报的完成人请详细阅读《2021年度德州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中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五、推荐材料及报送时间

市科学技术奖推荐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

1.纸质版材料包括:2021年度德州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见附件1)一式三份(“正本”“副本”请在右上角标明),2021年度德州市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汇总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推荐书以“2021年度德州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首页作为封面,不另加封面,不加装文件夹,左侧胶装;书籍处标明所报奖项及项目类别(科技合作奖、产业类项目、社会公益类项目)、项目名称、完成单位。

2.电子版材料包括:2021年度德州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见附件1)和2021年度德州市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汇总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

3.推荐时间:推荐材料请于2022年5月10日前报送科研处科技科(行政楼604室)。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冬冬  王雪

联系电话:8057

邮箱:kyc@huayu.edu.cn

附件:

附件1:德州市科技进步奖推荐书(2021年度).docx

附件2:2021年度德州市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汇总表.xlsx

 

科研处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