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级教改项目管理,确保项目研究质量,根据《山东华宇工学院关于公布2021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鲁华宇院政字〔2021〕101号)和《山东华宇工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鲁华宇院政字〔2021〕64号)文件要求,按照学校工作安排,组织开展2021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现将中期检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要求
中期检查工作由各部门(单位)自行组织,也可多部门(单位)联合组织,建议各职能部门的项目依照学科及研究方向联合教学单位一同组织。请各部门(单位)制定中期检查方案,方案中明确中期检查时间、地点、评议专家和项目基本信息等内容,评议专家组由3-5位教授组成。若因疫情原因无法组织线下会议,可采用线上会议方式(应以视频会议形式)。中期检查方案电子版请于4月15日前发科研处邮箱,科研处将组织人员观摩、学习。
二、材料提交
请各有关部门(单位)于5月16日前将《山东华宇工学院2021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见附件1)纸质版一式3份统一报送至科研处,中期报告签字盖章应完整,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科研处邮箱。
联系人:张华,李晓茜 8059(内线)
电子邮箱:kyc@huayu.edu.cn
联系地址:行政办公楼603室
附件: 1.山东华宇工学院2021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题报告
2.山东华宇工学院关于公布2021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附件.zip
科研处
2022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