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华宇工学院校级教学成果评审及奖励办法》(鲁华宇院政字〔2017〕29号)和《山东华宇工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鲁华宇院政科字〔2021〕7号)要求,学校组织专家对各部门(单位)推荐的36项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和9项职业教育教学成果进行了匿名评审。共评出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23项,其中特等奖3项、一等奖8项、二等奖12项;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6项,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以拟获奖等级为序,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3日至2021年12月28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学校高等教育研究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部门(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所在部门(单位)。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华 联系电话:8059(内线)
电子邮箱:kyc@huayu.edu.cn 联系地址:行政楼603房间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1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