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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德州市工程研究中心、德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04    作者:keyanchu     来源:     点击:

各职能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依据《德州市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和《德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组织开展2022年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德州市工程研究中心、德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我校为做好2022年德州市工程研究中心、德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现将通知予以转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研究中心、技术中心建设方向要围绕我市“541”产业体系和先进制造业强市“三三倍增”行动计划相关产业,优先支持数字经济领域、新基建领域平台建设。

(二)研究中心、技术中心现有条件满足有关规定,特别是研发设备、研发场所、研发投入、研发人员等指标应达到相关标准。

(三)承担单位重视创新工作,能够持续在人才、资金、宣传等方面为研究中心、技术中心建设和运行提供支持,建立健全的组织体制和灵活有效的运行激励机制。

二、申报认定基本条件

(一)德州市工程研究中心

1.申请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申请单位为企业的,其固定资产原值应不低于1000万元,或者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5%以上;申请单位为科研机构或高等院校的,拟申报实验室近三年每年的建设与运行经费应不低于 50万元;

2.申请单位应具有较高水平的创新团队,凝聚一批高层次团队带头人和专职科研人员。注重工程实验室人才队伍建设,在外部人才引进、在职人员进修培训、职称晋升等方面,优先考虑支持;

3.申请单位应具有先进的研发试验设施,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积极参与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具有主持国家、省或市重点科研项目的经历,拥有一批高水平研发成果和技术储备;

4.工程实验室现有研发场所原则上应不少于500平方米,研发设备原值原则上不少于300万元,固定科研人员不少于10人;

5.拟认定工程实验室应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和目标合理;

6.有规范的工程实验室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7.符合国家、省和市其他相关规定。

(二)德州市企业技术中心

1.企业在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较高创新水平;

2.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

3.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300万元;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30人;

4.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有较好的技术积累,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三年内,不得存在下列情况:

1.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走私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因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2.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

3.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三、申报流程

1.教学单位初选。请有意愿、有条件的单位要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德州市工程研究中心、德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写《德州市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和《德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准备有关证明材料及真实性声明。各教学单位对初选工作严格把关,确保推荐材料的质量。

2.校内遴选。科研处将协助各单位完成本次申报工作。请有关部门于2022年3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科技科(行政楼604室),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huayu.edu.cn)。

3.待科研处审核后,将通知有关部门进行线上申报,请于3月18日前通过“政策通”平台(网址www.dezhouzct.cn)报送申报文件、申请报告等材料。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冬冬  王雪

联系电话:8057

附件:

附件1:德州市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doc

附件2:德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doc

附件3: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德州市工程研究中心、德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4:德州市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pdf

附件5:德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pdf

 

 

科研处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