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1    来源:

职能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申报的通知》,我校组织开展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申报项目应符合指南中课题确定的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要求,《2021年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指南(第一批)》在省科技厅官网科技云平台中发布,请登录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管理系统(http://cloud.sdstc.gov.cn/pms/)查看。申报项目应具有较强的创新性,目标任务应明确具体,尽量覆盖指南课题中更多的研究内容,预期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项目完成时能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和产业化指标。申报项目研发内容不得与已立项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或其他省直有关单位立项项目相同或类似。

2.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牵头申报单位其技术成果必须在省内企业转化并示范应用,自筹经费与申请省级财政资金资助额度之比应当不低于2:1。项目经费预算中须包括项目合作单位的预算。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研究思路的主要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须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并能在任务期内主持完成项目研究工作。

4.每个项目负责人2021年只能牵头或参与申报一项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每个项目负责人牵头的在研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不超过2项。

5.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3年,项目实施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

6.申报项目受理后,在立项评审过程中不能更改申报材料。

三、申报流程

1.项目负责人在科技云平台中(登录网址:http://cloud.sdstc.gov.cn)登录个人申报账号,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和预算申报书,全部填写完毕后提交单位管理账号审核。

2.本次申报无需提供相关纸质材料。项目立项计划初步确定后,立项项目需提供全套纸质材料归档保存,纸质材料须与网上申报材料完全一致,否则取消立项资格。

四、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提交截至时间为5月21日17:00。因时间特别紧急,请项目负责人在截止时间前完成项目网上填报,避免临近系统关闭时集中上传或审核,由于上传时间问题造成的后果由项目申报人自行负责。

2.《2021年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指南(第一批)》内容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公开传播。

、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冬冬  

联系电话:8057

 

                                         科研处

                                          2021年5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