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各单位:
近期学校获得授权的一批专利已按照《山东华宇工学院专利管理办法》(鲁华宇院政字〔2017〕26号)第二十三条有关规定维护年费,后续专利年费请发明人自行决定是否维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校鼓励发明人对授权专利进行维护,并对有价值的专利以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入股等方式向企业进行转移转化。实施专利转让可按照学校横向项目相关管理办法认定。
2.需缴纳年费的专利请发明人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专利费用详情的查询(详见附件2)。
3.有持续维护专利意向的发明人,请关注专利缴费期限,每年自行缴纳年费(详见附件3)。
联系人:郑冬冬
联系电话:8057
附件:
1.需缴纳年费专利信息表
2.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费用信息查询方式
3.自行缴纳专利年费的交纳方式
4.专利年费缴纳标准
科研处
2021年1月19日
专利年费缴费通知及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