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各单位:
近期,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的通知》(鲁教规办〔2021〕3号)文件,现将我校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1.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十三五”规划的各级各类立项课题成果;山东省教育科学“十二五”“十三五”规划重大、重点课题成果。
2.凡未列入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十三五”规划或山东省教育科学“十二五”“十三五”重大、重点规划,而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教育科研成果,或不宜公开发表和出版但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教育科研成果,经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或高校推荐,可参加省级评选;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推荐,可参加全国评选。
3.凡已在往届国家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奖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评奖中获奖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奖。
4.参评成果主要分为已公开出版和发表的成果,包括著作、论文、工具书、教材等(不包括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不宜公开出版和发表,但已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咨询报告等研究成果。
5.参评成果限时间: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申报材料
请各部门(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并于2021年4月12日17:00前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评审书》一式七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附件3);
2.成果原件1份,复印件1份(材料不再退回);
3.《申报汇总表》1份(附件4);
4.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文件夹命名为“教科奖评选+单位”)。
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艳平
联系地址:行政楼603室
联系电话:8058
电子邮箱:kyc@huayu.edu.cn
附件:1.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3.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4.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附件.zip
科研处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