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各单位:
近期,德州市科学技术局发布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德州市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为做好2020年度德州市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现将通知予以转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科技进步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自主创新成果可申报科技进步奖。
2.科技合作奖。与高校院所合作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可申报科技合作奖。
二、推荐条件
(一)市科技进步奖推荐条件
2020年度德州市科技进步奖推荐项目包括产业类与社会公益类。
1.产业类项目
(1)项目核心技术创新拥有与项目密切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提供授权发明专利、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新药证书、动植物新品种权证书至少1件);
(2)近三年项目取得直接经济效益500万元以上;
(3)近三年项目研发投入500万元以上;
(4)企业拥有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
2.社会公益类项目
(1)项目核心技术创新拥有与项目密切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至少3篇SCI、EI收录论文或核心期刊论文(提供授权发明专利、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新药证书、动植物新品种权证书、专著至少1件;论文中至少1篇SCI收录论文,应有国家权威机构开具的检索证明;论文、专著应于2018年1月1日后发表);
(2)项目在行业得到广泛应用,有一定数量的临床应用病例,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较大的社会效益(“临床应用病例证明”由第一完成单位出具,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且无异议);
(3)项目完成人应为所提供的自主知识产权或论文、专著的前三位作者之一。
(二)市科技合作奖推荐条件
1.项目核心技术创新拥有与项目密切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可与合作单位共有,提供授权发明专利、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新药证书、动植物新品种权证书至少1件);
2.与国内外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签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合同,或签订股权转让、技术入股协议等,且交易手续齐全;
3.近三年项目研发投入1000万元以上;
4.近三年项目取得直接经济效益1000万元以上;
5.企业拥有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
三、推荐流程
1.单位初选。各单位要按照《关于开展2020年度德州市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积极组织本单位教师填报《德州市科技进步奖推荐书》(见附件1),对初选工作严格把关,确保推荐材料的质量。
2.校内遴选。科研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经学校审核,确定拟推荐项目,对拟推荐项目及基本情况在校内公示。
3.上报推荐。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推荐材料提交报上级推荐单位。
四、其它事项
1.报奖的完成人只限申报一个项目,且有附件材料证明其参与项目。
2.申报德州市科技进步奖(社会公益类)的项目应有“一定的经济效益”,相应的“应用证明”应标明。完成人应及时与应用单位联系,开具《德州市科学技术奖项目应用证明》(模板见附件1)。
3.往年以某个专利、论文作为主要附件获得过市科技奖励的今年不得重复参与评奖。
4.报奖的专利必须是授权专利。
5.市科技合作奖的需要签订技术转让和技术开发协议,且附交易证明材料。
6.有意向申报的完成人请详细阅读《德州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中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五、推荐材料及报送时间
市科学技术奖推荐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
1.纸质推荐材料包括:德州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一式六份(“正本”“副本”请在右上角标明),推荐项目汇总表两份(见附件2)。推荐书以“2020年度德州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首页作为封面,不另加封面,不加装文件夹,左侧胶订。
2.电子版材料包括德州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和推荐项目汇总表。
3.推荐时间:推荐材料请于2021年3月4日前报送科研处科技科(行政楼604室),逾期不再受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冬冬
联系电话:8057
邮箱:kyc@huayu.edu.cn
附件:1.2020年度德州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2.2020年度德州市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汇总表
3.德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德州市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附件1:2020年度德州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doc
附件2:2020年度德州市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3:关于开展2020年度德州市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科研处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