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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科研工作量补录复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25    作者:keyanchu     来源:     点击:

各职能部门、各单位:

科研处2021年1月完成了学校2020年教职工科研工作量的统计、核算工作,并反馈相关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因部分论文原件未到刊、外文论文检索证明未开具、专利授权信息更新、部分项目新获批立项等原因,部分教职工2020年科研工作量未完整核算。为准确完整核算教职工科研工作量,做好2020年科研工作奖励和工作量补贴工作,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开展2020年教职工科研工作量补录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录范围

2020年未统计的符合《山东华宇工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鲁华宇院政字﹝2019﹞46号)文件要求计分范围内的项目、获奖、论文、著作、专利等。

二、相关要求

1.本次科研工作量补录、复核是教职工2020年科研工作奖励和工作量补贴的重要依据,请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按照要求及时组织教职工提交材料。

2.各类补录工作量的证明材料(著作、论文、专利、科研项目、教研项目、科研成果等)需按照《关于统计2020年科研工作的通知》(网址为:http://keyanchu.huayu.edu.cn/list_561/41885.html)中材料报送要求准备。

3.2020年科研工作量无更新、对科研处核算的科研工作量无异议的教职工不参与本次补录复核。

4.需补录科研工作量或对科研处核算的科研工作量有异议的教职工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教职工科研工作统计表》(见附件1)。需补录科研工作量的教职工在《教职工科研工作统计表》填报本人2020年全部科研工作量,即涵盖2020年已核算的工作量和补录的科研工作量。对科研处核算的科研工作量有异议的教职工在《教职工科研工作统计表》重新填报科研工作量。

5.教职工补录的科研工作量和因异议重新填报的工作量需标注。

6.本次补录或复核的《教职工科研工作统计表》纸质版需经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提交本单位《2020年度补录、复核科研工作量统计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请以部门为单位将相关材料集中报送至科研处科技科,提交相关材料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技科:郑冬冬  8057

人文科:李娜  张艳平  8058

高等教育研究所办公室:张华  李晓茜  8059

联系地址:行政楼604室

邮箱:kyc@huayu.edu.cn

件:

1.教职工科研工作统计表

2.2020年度补录、复核科研工作量统计表

附件1:教职工科研工作量统计表.doc

附件2:2020年度补录、复核科研工作量统计表.xls


 

                     科研处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