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各单位:
科研处2020年1月完成了学校2019年教职工科研工作量的统计、核算,并反馈相关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因部分论文原件未到刊、外文论文检索证明未开具、专利授权信息更新等原因,部分教职工的2019年科研工作量未完整核算。为充分核算教职工科研工作量,做好2019年科研工作奖励和工作量补贴工作,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开展2019年教职工科研工作量补录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录范围
2019年未统计的符合《山东华宇工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鲁华宇院政字﹝2019﹞46号)文件要求计分范围内的项目、获奖、论文、著作、专利等。
二、有关要求
1.本次科研工作量补录、复核是教职工2019年科研工作奖励和工作量补贴的重要依据,请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教职工提交材料。
2.需补录科研工作量的教职工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教职工科研工作统计表》(见附件)。需补录的教职工在《教职工科研工作统计表》填报本人2019年全部科研工作量,即涵盖补录科研工作量和2019年已核算的工作量。
3.各类补录工作量的证明材料(著作、论文、专利、科研成果等)需按照《关于统计2019年科研工作的通知》(网址为:http://keyanchu.huayu.edu.cn/index.php/content-39908)中材料报送要求准备。
4.对2020年1月科研处核算的科研工作量有异议的教职工重新提交《教职工科研工作统计表》,同时提交相关材料,便于统计核定。
5.本次补录或复核有异议的纸质版《教职工科研工作统计表》需经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材料报送
各部门(单位)将材料汇总,开学后将纸质版材料统一报送到科研处602室,具体报送时间另行通知。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不受理个人提交材料。
联系人:李娜
联系电话:59495
邮箱:kyc@huayu.edu.cn
附件:教职工科研工作统计表
科研处
2020年3月9日
附件:教职工科研工作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