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各单位:
为总结推广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取得的成果,引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同时做好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的培育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遴选一批教育教学成果项目进行重点培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目的
在既有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基础上,通过集中力量加强指导,进一步攻关提炼升华,培育一批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理论和实践层面均有较大创新的教学成果,为省级和国家级教学成果遴选做好储备工作。
二、培育原则
1.突出创新性。将创新作为第一要素,把握高等教育教学发展新理念,紧紧围绕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理论、实践都取得较大突破和创新。
2.突出实践性。坚持问题导向、务求实效,能够针对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方案应用于实践,并取得较大成效,成果在较大范围内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3.突出科学性。遵循国家教育方针和高等学校办学规律、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研究方法步骤科学合理,对策措施切实可行。
三、培育类型
凡符合以下要求的均可推荐作为培育项目:
1.A类。在已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基础上,对改革实践方案进行了优化和创新,并有新的预期高水平成果的项目。
2.B类。已结项的省部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项目研究方案实践推广应用成效显著;或在研的省部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项目研究方案边研究边实践,实践效果突出。
3.C类。在已获得2019年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基础上,对改革实践方案进行了优化和创新,并有新的预期成果的项目。
4.D类。学校近年来持续推进的、经重点建设和培育可产生较高水平预期成果的教改项目。
四、遴选形式
采取限额、资格审核的形式:
1.本次教学成果培育项目每个教学单位限报2项,每个职能部门限报1项。
2.各教学单位成立由专家教授组成的评议小组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评议,择优排序推荐学校教学成果培育项目;各职能部门直接向学校推荐教学成果培育项目。
3.学校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报校长办公会批准,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五、工作要求
1.优中选优。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将最优质、最有潜力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为培育项目。
2.统筹规划。要对过去与今后一段时期学校教育教学以及人才培养领域改革重点进行系统思考、充分论证、科学谋划。学校将给予遴选出的每个重大教学成果培育项目10万元资金支持,给予遴选出的每个重点教学成果培育项目5万元资金支持,给予遴选出的每个一般教学成果培育项目2万元资金支持。培育时间为一年,2021年6月学校组织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结题验收。
3.科学确定。本次确定培育项目对内容相似的项目不重复培育。已获省级成果奖的项目,应有新的改革举措和成果培育预期,否则不予培育。鼓励支持培育项目的共享运用、辐射示范和在更大范围的拓展应用,对多个部门(单位)协同开展的培育项目优先予以考虑。
4.健全机制。要坚持立足自身与着眼全局、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建立健全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长效培育机制。培育项目确定后,学校将采取专家团队指导、举办专题培训、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对培育项目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被列入培育且培育效果显著的项目,优先推荐参评省级教学成果奖。
六、申报材料要求
1.《山东华宇工学院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1)纸质材料一式7份。
2.《山东华宇工学院教学成果培育项目汇总表》(附件2)1份,由各推荐部门(单位)负责填写,择优排序填写并加盖部门(单位)公章。
3.支撑材料1份,包括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简介、曾获奖励、推广应用证明等。
请各部门(单位)于4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学校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科研处邮箱。
七、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永 电话:51648(内线) 2551648(外线)
材料报送地址:行政楼603室
科研处邮箱:kyc@huayu.edu.cn
附件:
1.山东华宇工学院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
2.山东华宇工学院教学成果培育项目汇总表
附件.rar
山东华宇工学院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