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各单位:
为鼓励各部门(单位)做好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组织管理工作,激励广大教职工积极做好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总结教科研工作成绩、交流经验,促进教科研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山东华宇工学院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鲁华宇院政字[2017]31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科研管理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1.科研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学校所有教学单位。
2.科研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学校在岗教职工。
3.科研管理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学校科研管理员。
二、 奖项设置
1.“2019年科研工作先进集体”4个。
2.“2019年科研工作先进个人”20名。
3.“2019年科研管理先进工作者”2名。
三、 评选条件
(一)科研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科研工作先进集体表彰奖励2019年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伦理、无学术不端现象、科研工作组织有力、重视科研团队建设、科研成绩突出、在全校起到模范示范作用的单位。并按以下条件综合排序,择优表彰奖励。
1.获批省级教改项目或者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数量(以项目立项文件为准)。
2.立项横向项目数量及成果转化情况 (以签定横向项目合同,项目经费到学校账户及签定成果转化合同为准)。
3.获批建设市厅级及以上科研创新平台或基地数量(以平台或基地获批建设文件为准)。
4.获得市厅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市厅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数量(以成果奖公布文件或获奖证书为准)。
5.在岗教职工以山东华宇工学院为工作单位,独立或以第一位作者在北大核心期刊、CSSCI、CSCD、EI、SCI等收录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数量,教职工出版专著数量。
6.师生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PCT、软件著作权授权的数量。
(二)科研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科研工作先进个人表彰奖励2019年完成了《山东华宇工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鲁华宇院政字[2017]23号)文件中规定的校内聘任职称相对应的基本工作量定额、无学术不端行为、在项目立项、科研成果获奖、科研成果(论文、著作、专利)、科研经费、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者。并按以下条件综合排序,择优表彰奖励。
1.主持或以前三位团队成员位次参与省级及以上教改项目或科研项目数量及经费资助情况(以项目立项文件为准)。
2.主持市厅级教改项目或科研项目数量及经费资助情况(以项目立项文件为准)。
3.主持横向项目数量及经费到账额度及成果转化情况 (以签定横向项目合同,项目经费到学校账户及签定成果转化合同为准)。
4.以前三位完成人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或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市厅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以成果奖公布文件或获奖证书为准)。
5.以山东华宇工学院为工作单位,独立或以第一位作者在北大核心期刊、CSSCI、CSCD、EI、SCI等收录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数量,出版专著情况。
6.专利权人为山东华宇工学院,发明人为前二位位次的发明专利授权数量,发明人为首位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数量。
(三)科研管理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科研管理先进工作者表彰奖励遵守科学道德、维护学术尊严、事业心强、团结协作好、科研管理工作务实的科研管理员,并按以下条件综合排序,择优表彰奖励。
1.对学校的科研管理政策文件学习到位、宣传到位,本单位教职工对科研政策文件熟知度高,科研管理工作得到本单位教职工普遍认可。
2.科研管理职责履行到位,信息传达及时、准确,所报送材料规范、准确、齐全。所在单位在省部级项目、科研平台、科研奖励、产学研合作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3.2019年所在单位科研管理工作无事故发生,没有发生学术不端现象。
四、 评选程序
1.科研工作先进集体由各单位自主申报;科研工作先进个人和科研管理先进工作者由个人申报,所在部门(单位)初审和推荐。
2.申报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填写《山东华宇工学院2019年科研工作先进集体申请表》,申报科研工作先进个人填写《山东华宇工学院2019年科研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申报科研管理先进工作者填写《山东华宇工学院2019年科研管理先进工作者推荐表》,由所在部门(单位)审核,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单位)公章后,报学校科研处。
3.科研处依照评选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4.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确定科研工作先进集体、科研工作先进个人和科研管理先进工作者名单。
5.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发文公布。
五、 表彰与奖励
获评先进集体授予“山东华宇工学院科研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颁发奖状,每个先进集体奖励1000元;获评先进个人授予“山东华宇工学院科研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证书,每位先进个人奖励500元;获评科研管理先进工作者,授予“山东华宇工学院科研管理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颁发证书,每位科研管理先进工作者奖励500元。
六、 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填写《山东华宇工学院2019年科研工作先进集体申请表》,申报科研工作先进个人填写《山东华宇工学院2019年科研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申报科研管理先进工作者填写《山东华宇工学院2019年科研管理先进工作者推荐表》,提交纸质材料(A4纸张,双面印制)各2份,部门(单位)签字盖章齐全,于4月10日前报学校科研处,电子版材料发至科研处邮箱,材料由部门(单位)统一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七、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艳平
联系电话:59524
材料报送地址:行政楼603室
科研处邮箱:kyc@huayu.edu.cn
附件:
1.山东华宇工学院2019年科研工作先进集体申请表
2.山东华宇工学院2019年科研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3.山东华宇工学院2019年科研管理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附件.rar
山东华宇工学院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