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东华宇工学院2019年工作要点》,切实提高我校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推进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培育高水平教学成果,提升学校内涵建设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校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根据《山东华宇工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鲁华宇院政字〔2017〕2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学校2019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的项目应符合高等教育教学规律,能切实解决学校发展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能取得实质性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推广应用价值。
2.项目研究方向正确,内容充实,论证充分,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可行,可望取得预期成果;项目经费额度实事求是,预算合理。
3.申报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重点项目的主持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科级以上行政职务;一般项目的主持人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教职工不申报主持一般项目,有在研各级各类教研或科研项目的主持人不申报主持一般项目。
4.为保证项目研究质量,项目主持人应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同一年度同类项目限报1项,参与项目不超过2项。
5.项目组成员结构组成应合理,尽量吸纳未承担任何教研或科研项目的教职工为成员;参与本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教职工,在下一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时具有优先权;鼓励协同创新、鼓励跨部门联合申报;各项目组至少吸纳1名我校本科生参与项目研究。
6.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1至2年。
7.项目主持人在项目研究期间要遵守《山东华宇工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鲁华宇院政字〔2017〕20号)相关规定,履行约定责任,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二、项目申报类型与选题范围
本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类型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名称应与《选题指南》(见附件1)保持一致。一般项目的选题范围参照《选题指南》,申请人可根据选题指南研究方向自拟项目名称,自拟项目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项目管理
1.经评审立项的项目,学校按相关文件,重点项目每个项目给予5000元经费资助,一般项目每个项目给予3000元经费资助;经费使用按学校有关文件要求执行,不得挪作他用。
2.立项项目的组织与实施由项目主持人全面负责,科研处负责对立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3.项目主持人和项目组成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若因工作原因确需更改,应填写《山东华宇工学院教育教学 改革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见附件4),并到科研处备案。
4.项目所属单位每半年应对立项项目进行一次阶段自查。各单位按照项目进度和科研管理部门要求按时提交开题报 告和中期检查报告,研究进度相差较大的,终止资助经费,直至撤销项目。
5.项目研究结束后,由项目主持人提出申请,学校统一组织专家组进行结项验收。对暂缓通过的项目应根据专家验收意见进行完善,原则上要求至少半年以后才能重新申请结项验收。
6.对于优秀项目,我校将适时适机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
四、申报程序
1.各单位统一组织、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集中申报。项目组填写《山东华宇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各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汇总后,填写《山东华宇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各单位在初审合格的基础上择优推荐至科研处。
2.申报项目经科研处形式审查后,报学校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经校长办公会批准,下达学校立项通知文件。
五、报送要求
项目组填写《山东华宇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6份,要求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各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汇总后,填写《山东华宇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一份,于8月28日前将上述材料的纸质版统一报送至科研处,同时提交电子版。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华,59524
电子邮箱:kyc@huayu.edu.cn
联系地点:行政办公楼603室
附件:
1.选题指南
2.山东华宇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3.山东华宇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汇总表
4.山东华宇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附件下载
科研处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