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东华宇工学院“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山东华宇工学院2019年工作要点》文件精神,有序推进我校“六个一”内涵建设工程目标的实现,切实提高我校教师的科学研究能力,提升学校内涵建设水平,培育高层次科研项目和标志性成果,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校级科研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2019年度校级科研计划项目分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不含教育教学研究课题)两个类别。
2.科技计划项目。要聚焦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开展应用技术研究,坚持产学研相结合,符合国家省市科研和产业导向,技术先进,市场前景好,能够成为国家和省市科研项目的预研项目。重点围绕德州市“10+6”产业布局并结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情况,主要面向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等领域。
3.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立足区域经济发展现状,积极参与、主动服务地方人文社会科学发展与创新,着力研究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理论服务和智力支持。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数量。机械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工程训练中心至少申报1项科技计划项目,设计与艺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基础教学部、思政部、创新创业学院至少申报1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其他部门限报1项。学生管理各岗位教师可依托所学学科专业及所从事工作确定研究项目,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
2.鼓励跨部门、跨专业组建团队,促进学科交叉融合。主持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组织能力。项目组成员搭配合理,知识结构具有较强的互补性,能胜任项目研究工作的需要,各项目组至少吸纳1名我校本科生参与项目研究。
3.为保障项目研究质量,项目主持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只能参加1项其他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2个项目的申报。
4.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1至2年。
5.项目研究方向正确,内容充实,论证充分,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可行,能取得实质性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推广应用价值;项目经费额度实事求是,预算合理。
6.鼓励校企合作,学科交叉,开展优势互补,多领域整合。科技开发项目一般要有合作单位,并形成较详细分工。建议与合作单位签署合同或协议。
7.项目主持人在项目研究期间要遵守《山东华宇工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鲁华宇院政字〔2017〕20号)相关规定,履行约定责任,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三、申报程序
1.各单位统一组织、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集中申报。项目组填写《山东华宇工学院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1)或《山东华宇工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各单位在初审合格的基础上择优推荐至科研处。
2.推荐项目经科研处形式审核后,报学校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内容包括所申报项目的先进性、实用性、可行性;项目组人员搭配是否合理;研究目标、成果形式是否明确,研究方法和措施是否得当;是否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经费预算是否合理等。
3.评审通过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项目经校长办公会批准,学校下达立项文件。
四、过程管理
1.经评审立项的项目,学校按相关文件给予一定经费支持;经费使用按程序要求办理,不得挪作他用。
2.立项项目的组织与实施由项目主持人全面负责,科研处负责对立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3.获批立项的科技计划项目于立项文件公布1个月内签订《山东华宇工学院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各单位按照项目研究进度和科研管理部门通知要求按时提交科研计划项目年度进展报告,研究进度相差较大的,终止资助经费,直至撤销项目。
4.项目主持人和项目组成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若因工作原因确需更改,须填写《山东华宇工学院科研计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表》并到科研处备案。
5.项目研究结束后,学校统一组织专家组进行结项验收。对暂缓通过的项目须根据专家验收意见进行完善,原则上要求至少半年以后才能重新申请结项验收。
6.对于优秀项目,学校将适时推荐参加山东省相关研究立项。
五、结项要求
1.校级科研计划项目成果形式是论文、研究报告、专著的,在其成果或主体成果公开发表、出版后方可办理结项手续。
2.校级科研计划项目至少有2篇公开出版发表的成果。
3.校级科研计划项目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其研究报告不少于1.5万字。
4.依托校级科研计划项目发表的论文,应明确标注工作单位为“山东华宇工学院”,并根据学校相关科研管理文件标注成果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凡未标注的研究成果,一律不得作为项目的研究成果进行结项。
六、报送要求
项目组填写《山东华宇工学院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1)或《山东华宇工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6份,要求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各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汇总后,填写《山东华宇工学院科研计划项目汇总表》一份(附件3),于10月28日前将上述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科研处。
七、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一)科技计划项目
联系人:郑冬冬,59495
电子邮箱:kyc@huayu.edu.cn
联系地址:行政办公楼602室
(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联系人:刘永,51648
电子邮箱:kyc@huayu.edu.cn
联系地址:行政办公楼603室
附件:
1.山东华宇工学院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
2.山东华宇工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3.山东华宇工学院科研计划项目汇总表
附件.zip
山东华宇工学院科研处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