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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19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19    作者:科研处     来源:     点击:

各职能部门、各单位:

  近期,山东省科技厅下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文件,现转发给大家并就我校组织本次项目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一)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除符合《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外,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省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交的代表性论文、论著需在2017年3月31日前正式发表。提名省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7年3月31日前在我省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2.多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权属的主要支撑材料不低于40%,第一完成人权属的支撑材料不低于20%。
  3.2017年和2018年连续两年通过形式审查进入评审程序但未获奖的项目,本年度不得以相同技术内容再次提名。
  4.参评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的完成人每人限申报一项。
  5.提名项目所含技术内容(包括创新点、发现点及其支撑材料)应未在获国家、山东省或其他省部级政府奖励项目中使用过。
  6.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7.涉密项目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
  二、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纸质提名书原件3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不要另加封皮,于2019年3月28日前将纸质版报送科研处(行政楼602室),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三、相关纪律要求
  1.对重复报奖、拼凑“包装”等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对造假、剽窃、侵占他人成果等行为“零容忍”。对违规的责任人和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公开通报、限制参与省科技奖励活动、限制申报各类科技计划等处理。
  2.提名省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项目的技术水平、应用情况应客观、如实、准确填写。2019年起,省科技厅将建立严格的核查机制,对省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候选项目的技术创新水平、经济社会效益进行现场核查,对弄虚作假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
  3.2019年度省科技奖提名项目(人选)一律不予撤回。有擅自以主客观原因不参加会议答辩等行为的项目团队,省科技厅将取消该团队后续申报省科学技术奖资格。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冬冬  59495
  电子邮箱:kyc@sdhyxy.com
  联系地址:行政楼602室

  附件:
  0.关于开展2019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1.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
  2.山东省科学技术奖专家提名申请表
  3.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汇总表
  4.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具备提名资格单位汇总表
  5.2019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
  附件下载包

山东华宇工学院科研处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