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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德州市第十四届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20    作者:科研处     来源:     点击:

各职能部门、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激发全市学术创新活力,推动学术成果落地生根,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科协联合开展德州市第十四届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有关要求

学术成果奖的评选,面向德州市属地管理的科技工作者。学术成果包括理、工、农、医和交叉学科类,报送的学术成果应是2016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在正式学术刊物上发表或在学术会议上交流的学术论文,市级以上领导批示并实施的科技建议,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已完成或结题的科研成果。成果须以第一完成人申报,限报两项,多报者不予受理。

凡参与评选的学术成果,必须论点明确,论据充分可靠,文字简明精练,逻辑严密,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实用性、可读性。

二、申报材料有关要求

申报学术成果奖须认真填写《德州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申报书》(见附件2),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一)具体申报材料包括:

1.《德州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申报书》;

2.学术成果书面材料,外文应附中文译文。其中论文类成果须同时提交论文复印件(含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在学术会议交流的论文提供论文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领导批示的科技建议提供复印件,论著类成果须提交成果原件,已完成或结题的科研成果提供结题报告或成果鉴定报告;

3.学术成果被引用的证明材料,被相关部门、单位采纳实施后产生经济、社会效益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4.曾获奖励的文件、证书原件(推荐单位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

5.其他有关材料。

(二)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材料均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相关复印件一并装订入册),一式四份,并按相应要求提供原件一份。有意向申报的教师请以部门为单位将申报材料和推荐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报送科研处。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10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老师

电 话:59495

地 址:新行政楼602室

邮 箱:kyc@sdhyxy.com

附件:1.德州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管理办法(试行)

2.德州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申报书

3.德州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科研处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