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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11    作者:科研处     来源:     点击:

各职能部门、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科技厅《关于申报2017年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校组织本次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项目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本年度软科学研究计划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推动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科技改革发展和新旧动能转换为重点,聚焦科技自主创新、科技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开展的创新研究。软科学计划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详见《2017年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条件

1.鼓励单位、团队合作研究联合申报,鼓励申报单位吸收成果应用单位人员(包括公务员)参与研究,以增强成果的应用性和针对性。优先支持了解和掌握我省政策需求,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取得一定研究成果的人员和研究团队。

2.项目负责人只限1人,为我校在职人员,限报1项,并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2项项目的申报。

3. 重点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一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研究生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在研或未完成结题(包括结题未通过)的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5.申报项目应符合软科学研究定位要求,能为我省各级决策部门提供针对性、实用性的研究成果和政策建议。

三、申报要求

1. 申报数量。各教学单位要整合资源、挖掘潜力、组建团队,至少申报1项软科学项目。

2. 项目申报实行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不受理个人(自然人)的直接申报。网上报名网站为:山东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申报人账号由我校统一建立并分配。

3.申报者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发现弄虚作假、剽窃、抄袭,或者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已经立项的,作撤项处理。

4. 重点项目的申报

①重点项目申报须网上填写“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重点项目申请书”,并报送纸质申请书。

②重点项目申报项目题目必须与发布的项目题目相一致,不得更改题目或加副标题,具体研究内容自行拟定。重点项目立项遴选参照招投标方式进行,对每个项目的多个申报者只确定1名最优者立项。

5. 一般项目的申报

①申报一般项目需提交阶段性软科学研究成果。作为申报立项遴选的必要条件和重要参考。阶段性研究成果的要求为:提交字数在3千到1万字的研究成果。引用或提供的数据具有权威性和时效性,理论研究具有一定的原创性、前沿性、前瞻性和学术价值,对策建议具有创新性、应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②申报一般项目须网上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申请书,并报送纸质申请书和基本信息表。基本信息表内容和文字表述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和单位相关信息,否则按评审不通过处理。

③一般项目申报题目不得与本年度软科学重点项目重复。选题要以决策应用为导向,研究成果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项目立项以阶段性研究成果作为立项遴选的重要参考依据。

④一般项目的选题领域如下:

一般项目全部为自筹经费项目,以培养人才、挖掘优秀成果为目的。项目申报按选题领域自行设计选题和研究内容,鼓励自由探索。鼓励引导研究机构和研究人员形成常态化的先期预研究模式,注重研究积累和长期跟踪,选题领域如下:

a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发展;

b科技促进新旧动能转换与产业转型升级;

c创新型省份建设与区域科技创新;

d科技金融与科技民生;

e知识产权与科技人才;

f科技交流合作与军民科技融合;

g科技创新创业与现代科技服务。

四、申报流程

1.各教学单位于9月18日上午10点前报送纸质材料申报书1份,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指导,校内遴选出优秀项目上报主管部门。

2.申报时间:对校内遴选出的优秀项目,学校分配账号,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于2017年9月19日12:00截止。申报者登陆申报系统后下载2017年版本申请书,严格按照说明填报后上传,待主管部门推荐后下载申请书并打印(推荐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项目编号)。(注:由于科技厅网站暂未公布2017年版本申请书,各单位先按照附件中的2016年版本申请书填写,其中2016年版本一般项目申请书中的研究领域按照本通知申报要求中的一般项目选题领域选取)

3.网上申报内容与书面材料应一致,不一致的以网上申报为准。未通过网上申报、推荐的申报项目不予受理。申报项目经主管部门网上推荐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

4.申报项目未通过形式审查的,将不再另行递补。

5.各单位应认真组织,严格审核,按照要求进行组织申报。

五、其他事项

1.软科学办公室与课题研究人员对立项项目成果拥有共同所有权、使用权,软科学办公室有优先使用权,课题组成员拥有课题成果的署名权。

2.项目经费按照《山东华宇工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鲁华宇院政字〔2017〕22号)有关规定给予经费配套和经费资助。

3. 申报者承诺将严格执行科技报告制度,按有关规定执行。

4. 项目完成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

5. 材料报送要求:

重点项目提交的材料包括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一份、纸质申请书(首页必须有项目编号)一式四份。一般项目提交的材料包括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一份、纸质申请书(首页必须有项目编号)一式两份(附件4)、基本信息表(附件5)一式四份和阶段性成果报告2份。上述材料请于2017年9月21日12:00前报送科研处,并提供电子版材料一份。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永

联系电话:51648

联系地址:1#楼411室(科研处)

联系邮箱:kyc@sdhyxy.com

附件:1. 项目申报指南

2. 项目推荐汇总表

3. 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申报书(重点项目)

4. 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书(一般项目)

5. 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一般项目基本信息表

科研处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