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东华宇工学院2017年工作要点》,切实提高我校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进一步凝练学生管理的先进工作经验,培育高水平教科研项目和成果,提升学校内涵建设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学校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校级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项目申报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项目申报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项目的主持人须是山东华宇工学院在岗教职工,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2.为保证项目质量,项目主持人应有较好的科学研究基础,同一年度限报1项。参与项目不超2项。鼓励协同创新、鼓励跨部门联合申报、鼓励吸收我校在校学生参与项目研究。
3.有在研校级项目的主持人不再申报同类项目,已经申报2016年度校级项目的不再申报。
4.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1至2年。
5.项目主持人在项目研究期间要遵守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二、选题范围与项目申报类型
本次项目申报的选题范围参照《山东华宇工学院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项目选题指南》(见附件1,以下简称《选题指南》)。申请人也可自拟项目名称,自拟项目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本次项目申报类型包括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专项、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专项、教育科学规划专项、学生管理专项四个类别。
三、立项分配原则和立项数量
(一)立项分配原则
本次项目立项以突出问题、鼓励创新、注重应用为导向,旨在解决我校及山东省教育教学发展和学生管理所面临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兼顾满足教育研究者多元教育探索的需求,本着质量优先、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各类项目的立项数量。
(二)立项数量
本年度立项项目共30项,其中:
1.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专项12项。
2.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专项6项。
3.教育科学规划专项6项。
4.学生管理专项6项。
四、申报条件
1.申报的项目应符合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符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能取得实质性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推广应用价值。
2.项目研究方向正确,内容充实,论证充分,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可行,可望取得预期成果。项目内容必须真实可信,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的领域不得作为研究内容。项目经费额度实事求是,预算合理。
五、申报程序
1.各单位统一组织、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集中申报。项目组填写《山东华宇工学院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5份,要求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各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汇总后,填写《山东华宇工学院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一份,于5月16日前将上述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科研处(1号楼411室)。
2.申报项目经科研处形式审核后,报学校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通过项目经校长办公会批准,下达学校立项文件及立项通知书。
3.对于优秀项目,我校将适时推荐参加山东省相关研究立项。
六、其他事项
1.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科技类项目,低水平和重复性项目,填写不实、弄虚作假者,长期或多次拖延项目有不良记录者,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相关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者。
2.立项项目经费按照我校相关科研管理制度文件标准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永,联系电话:51648,地点:1号楼411室
附件:
1.山东华宇工学院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项目选题指南
2.山东华宇工学院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项目申请书
3.山东华宇工学院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项目汇总表
山东华宇工学院科研处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