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东华宇工学院2017年工作要点》,有序推进我校“六个一”内涵工程建设目标的实现,切实提高我校教师的科学研究水平,培育高水平科研项目和成果,提升学校内涵建设水平,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校级科研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应用技术和高新技术研究开发项目。
2.科技成果的后续开发性研究和推广转化。
3.横向联合研究开发项目。
4.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项目。
5.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二、申报原则
顺应当前国家、省市科技体制改革新形势,在项目申报时,选题应尽量是校企合作领域,适合于一个系统、一个产业集群、一个创新联盟方式申报,能形成一产业链上的项目为最佳。
1.科技开发方面的项目,要立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产、学、研相结合,符合国家、省、市科研和产业导向,技术先进,市场前景好,能够成为国家和省市科研项目的预研项目。重点围绕德州市“10+6”产业布局: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体育用品、空调设备、新型化学材料、新型纺织、食品制造、石油装备制造、车船零部件制造、农业机械十大特色优势产业;新能源、生物技术、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医药(器械)、智能装备制造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发具有技术关联性和产业带动性的关键技术,进行节能、环保和循环生产的关键技术研究。
2.自然科学理论研究方面的项目,要有创新性,必须是在专业、学科建设上有重要意义或对实践有指导意义的学术性项目,其成果形式一般是专著、调研报告或系列论文(2篇以上)。
3.人文社会科学方面的研究项目,要以“十八大”会议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当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进理论创新,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服务,为推动人文社会科学大繁荣大发展服务。要立足国情,立足区域经济发展现状,立足当代,以深入研究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为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三、项目类型与申报数量
1.项目类型。我校科研计划项目分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不含教育教学研究课题)两个类别,尤其要突出校企合作、科技开发类项目。
2.申报数量。机械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工程训练中心至少申报1项科技类项目,设计与艺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至少申报1项人文社科类项目,其他部门限报1项。
四、申报要求
1.申报人须填写《山东华宇工学院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和《山东华宇工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2),由所在部门初审后推荐参加学校评审。
2.立项以科研团队项目为主,鼓励跨部门、跨专业组建团队,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和集成发展。主持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组织能力。项目组成员搭配合理,知识结构具有较强的互补性,能胜任项目研究工作的需要。
3.各单位对现有科研实力要进行整合,充分挖掘科研潜力,从整个专业群建设发展的角度出发,组织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科研团队,确立科研项目,进行充分调研论证。特别是学校重点建设专业,应根据专业群建设有关要求和研究方向,集中科研力量,下大力气,提出大项目、好项目,为申报国家、省市科研项目做好预研准备。
4.提倡校企合作,学科交叉,开展优势互补,多领域整合。科技开发项目一般要有合作单位,并形成较详细分工。建议与合作单位签署合同或协议。
5.申报的项目要突出特色,有创新性,且能够结合重点专业及专业群建设和学术梯队培养。
6.研究目标明确,思路清晰,研究方法和措施得当,具有较强的可行性。
7.学校立项校级科研计划项目一般在2年内完成。
8.为提高项目研究质量,项目主持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只能参加1项其他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2个项目的申报。
9.已经批准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五、项目评审与管理
1.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2.评审内容包括所申报项目的先进性、实用性、可行性;人员搭配是否合理;研究目标、成果形式是否明确, 研究方法和措施是否得当;是否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经费预算是否合理等。
3.经评审立项的项目,学校按相关文件给予一定经费支持;经费使用要按程序要求办理,不得挪作他用。
4.立项项目的组织与实施由项目主持人全面负责,科研处负责对立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5.项目主持人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若因工作需要确需更改,须按程序办理变更手续并备案。
6.项目所属部门每半年应对立项项目进行一次阶段自查,填写进度检查表备案。在项目研究中期,科研处组织中期检查工作。对中期检查不合格,进度相差较大的,终止资助经费,直至撤销项目。
7.项目研究结束后,由项目主持人提出申请,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结项验收。对暂缓通过的项目须根据专家验收意见进行完善,原则上要求至少半年以后才能重新申请结项验收。
六、申报程序
1.各单位统一组织、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集中申报。项目组填写《山东华宇工学院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或《山东华宇工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5份,要求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各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汇总后,填写《山东华宇工学院科研计划项目汇总表》一份(见附件3),于9月12日前将上述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科研处(1号楼411室)。
2.申报项目经科研处形式审核后,报学校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通过项目经校长办公会批准,下达学校立项文件及立项通知书。
3.对于优秀项目,我校将适时推荐参加山东省相关研究立项。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永
联系电话:51648
地点:1号楼411室
附件:
1.山东华宇工学院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
2.山东华宇工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3.山东华宇工学院科研计划项目汇总表
山东华宇工学院科研处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