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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教职工教科研信息录入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14    作者:科研处     来源:     点击:

各职能部门、各单位:

我校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已经试运行。根据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权限规定,由科研处统一负责教职工教科研信息的系统更新工作。为保证教职工的教科研信息及时、准确更新,科研处将定期对教职工的教科研工作进行统计、审核、录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报送时间及方式

每两个月各单位将本单位人员的教科研工作做好统计和材料收集工作,由科研联系员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到科研处。2017年1-4月份的教科研工作于4月份的27号至30号间报送,以后在双数月的27号至30号报送,并按规定格式提交电子版汇总表(见附件)。

二、提交材料类型

需提交的教科研信息材料如下:

1.著作(不含教材):需提交著作一部(留科研处备案)及复印件一份,其中复印件包括封面、内封、前言、目录、封底。

2.教育教学、科研论文:需提交原件(审核后返回)及复印件一份,其中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论文正文、封底。

3.教科研课题、教科研获奖证书:需提交原件(审核后返回)及复印件一份,其中复印件包括立项通知书、评审书、研究报告、结题鉴定书、结题证书。

4.专利:不是由学校统一组织申报而获得授权的专利需提交专利证书原件(审核后返回)及复印件一份;由科研处统一组织申报的专利不再提供证书和复印件,由科研处根据专利授权时间及时录入。

5.教学成果、学术成果:获奖证书原件(审核后返回)及相关材料复印件。

三、联系人和联系地址

1.联系人:郑冬冬

2.联系地址:1#楼411室(科研处)

3.联系电话:51648

科研处

2017年4月12日

附件:

1.著作信息部门汇总表

2.发表论文信息部门汇总表

3.教科研项目信息部门汇总表

4.专利技术信息部门汇总表

5.学术成果信息部门汇总表

6.教学成果信息部门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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