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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09    作者:科研处     来源:     点击:

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山东省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的意见》(鲁教职字〔2017〕6 号)、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字〔2015〕11 号)、《关于做好2017 年度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处函〔2017〕8 号)文件精神,我校组织本次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职业教育内涵发展,发挥教学改革研究在职业教育教学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作用,以实证研究推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理论升华、制度创新和实践突破;系统推进职业教育教学的基本理论研究、宏观政策研究和教育实践研究,重视理论研究和教学创新相结合,加强研究成果的转化推广;发挥示范与引领作用,以科学研究指导改革实践,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推进教育创新,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不断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立项原则

(一)突出重点。结合山东职业教育实际,着力研究新常态下我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以及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中的关键环节与重点领域。

(二)注重创新。遵循职业教育最新理念,努力推进职业院校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专业课程建设、教学模式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实训体系建设、职教集团作用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体现、现代学徒制实践、评价体系创新、信息化教学资源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德育建设等方面有所创新和突破。

(三)示范引领。积极发挥教学改革研究在教学改革方向上的引导作用、在教学改革项目建设上的示范作用、在推进教学改革力度上的激励作用和在提高教学质量上的辐射推动作用,调动职业院校广大教师支持改革、参与改革、深化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实践先导。充分体现一线教学改革实践在教学改革研究中的先导作用,以实践问题引导研究方向,以实践效果检验研究成果。注重研究的实效性,促进研究成果应用于实践,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

三、目标任务

鼓励我校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围绕人才培养的关键要素,深入研究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和人才培养过程中的新问题、新情况,特别是研究山东省乃至全国职业教育发展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问题、教育教学改革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职业教育教学研究水平,通过集中力量联合攻关和鼓励学校创新实践相结合,培育一批可复制、可借鉴、务实有效、理论和实践层面都有突破创新、国内领先水平的教学成果。

1.重点项目研究面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职业教育研究机构和各职业院校,围绕我省如何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发〔2014〕19号文件和教育部等6部门制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侧重于体制机制层面研究,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并重,研究成果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可复制性和可借鉴性,具有较大的推广和应用价值。

2.其他项目主要面向本校或区域,围绕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进行研究,侧重于实践创新、措施突破等方面,研究成果实施成效显著,能有力地促进本校或者区域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发展。

四、申报范围及经费

申报的项目需在《2017年度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范围内,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新形势、新要求,自行命题。已获得同级及以上部门立项支持的项目不再申报。

省财政设立专项经费,重点项目给予支持经费5-8万元,一般资助项目给予支持经费1-3万元。研究经费委托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进行管理,实行项目承担单位法人负责制。

五、申报数量

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教学单位每部门限报2项。可在本部门校级或市级教改立项的基础上,结合本次项目指南,精心选题,优化论证,保障申请书的质量。我校将择优推荐。

六、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须有一定研究实践基础,联合申报的项目,由主持单位负责推荐。申报人须为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教育工作者;重点项目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较强研究能力、副高级以上职称。省级教改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限主持申报1个项目,并限参加不超过2个教改项目。参加单位和人员数量不限。学校负责人主持的立项项目原则上不超过立项总数的30%。允许在校兼职的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申报项目。

七、材料报送

各单位请于3月20日前将《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纸版一式2份、《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活页)》纸版1份和所有电子版材料(申报书、活页、汇总表)打包汇总后报送科研处。

八、项目研究时限及应用推广

教改项目研究时限一般为2-3年。省级教改项目研究成果在今后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教改项目的研究成果(报告、专著、论文、教材、软件、数据库、专利等)公开出版、发表时,可在醒目位置标注“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和立项编号。

省教育厅将不定期对通过结题鉴定的优秀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成果进行汇编,并适时召开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成果报告会,及时发布研究成果信息,开展学术交流,充分发挥优秀成果对教学改革的推动作用,扩大优秀成果的社会影响力。

九、联系人和联系地址

1.联系人:刘老师

2.联系地址:1#楼408室(科研处)

附件:

1.《2017年度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2.《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

3.《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活页)》

4.《2017年度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