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16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予以转发,请有意向的老师认真阅读文件,并按要求组织申报材料,于2016年6月3日前将材料(电子版+纸质版)交至科研处1#408室。
附件: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16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科研处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