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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山东省职业教育教改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30    作者:科研处     来源:     点击:

各系部中心:

现转发山东省职成教处文件,希望认真阅读,积极申报2015年度山东省职业教育教改项目,请于4月29日之前,将相关课题资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一起报送科研处1#405。

科研处
2015年3月30日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促进我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加强职业教育内涵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教改先行”和“抓教改促质量”的理念;充分发挥教学改革研究在职业教育教学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和实用性作用,坚持以实证研究推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理论升华、制度创新和实践突破;系统推进职业教育教学的基本理论研究、宏观政策研究和教育实践研究,重视理论研究和教学创新相结合,加强研究成果的转化推广;引导职业院校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深入研究职业教育教学工作过程中的新问题、新情况,培育一批优秀教学成果,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不断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立项原则

(一)突出重点。结合山东职业教育实际,着力研究当前及新常态下我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以及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中的关键环节与重点领域。注重研究的实效性,重在研究成果应用于实践,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为教育教学改革服务。

(二)注重创新。遵循职业教育最新理念,努力推进职业院校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专业课程建设、教学模式改革、师资队伍建设、职教集团作用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体现、现代学徒制实践、评价体系创新、信息化教学资源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德育建设等方面的改革发展上有所创新和突破。

(三)示范引领。积极发挥教学改革研究在教学改革方向上的引导作用、在教学改革项目建设上的示范作用、在推进教学改革力度上的激励作用和在提高教学质量上的辐射推动作用,调动职业院校广大教师支持改革、参与改革、深化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目标任务

围绕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关键要素,针对我省职业教育发展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问题,以及教育教学改革中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通过集中力量联合攻关和鼓励学校创新实践相结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务实有效、理论和实践层面都有突破创新、国内领先水平的教学成果,快速推进我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

——从2015年起,每年组织遴选、立项800项教学改革项目(中、高职学校各400项),其中,重点项目100项左右,一般资助项目400项左右,自筹经费项目300项左右。

——重点项目的研究面向为全省职业院校,尤其是围绕我省如何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国发〔2014〕19号)和教育部等六部门制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侧重于体制机制层面研究,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并重,研究成果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复制性和可借鉴性,具有较大的推广和应用价值。

——其他项目主要面向本校或区域,围绕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进行研究,侧重于实践创新、措施突破等方面,研究成果实施成效显著,能有力地促进本校或者区域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发展。

四、立项程序

采取学校推荐申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立项资助的方式进行。

(一)学校推荐申报

1.申报范围。全省各职业院校结合学校办学与人才培养定位,在立项指南范围(附件1)内,自行命题组织申报。鼓励由职业院校牵头,邀请行业协会、企业及其他学校参与,组建政、行、校、企实力较强的项目研究团队联合申报。已获得同级及以上部门立项支持的项目不在申报。

2.申报要求。申报项目须有一定研究实践基础,由学校择优推荐。联合申报的项目,由主持学校负责推荐。申报人须为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的一线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重点项目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研究能力强。省级教改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限主持申报1个项目,并限参加不超过2个教改项目。参加单位和人员数量不限。允许在校兼职的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申报项目。

3.申报程序:

个人申请:项目主持人填写《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向学校提出立项申请。

遴选推荐:学校在校级教改立项的基础上,择优推荐。遴选推荐项目进行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组织上报:中职学校由各市遴选后上报;高职院校直接上报。

(二)项目评审

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遴选。

(三)网上公示

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省教育厅对拟立项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监督。

(四)立项资助

经网上公示无异议后,省教育厅确定职业院校教学改革拟立项项目并公布立项名单。2.省财政设立专项经费,对立项教改项目给予经费资助。重点项目给予经费资助5-8万元,一般资助项目给予经费资助1-3万元。研究经费委托项目主持人所在学校进行管理,实行项目承担单位法人负责制。
五、项目管理

(一)实行项目开题报告制度。主要就项目研究的目标、思路、内容与方法,以及研究计划等进行报告。由各职业院校自行组织,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二)建立项目中期报告制度。自获准立项之日起满1年时,项目主持人应向学校项目管理部门提交研究情况报告。中期检查工作由各职业院校进行。

(三)项目变更。项目进行中需对研究计划、主要人员作重大调整、变更或有其它重大变化的,由项目主持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山东省职业院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5),经所在学校批准后,报省教育厅备案。项目鉴定验收后,不再进行变更。

(四)鉴定验收。教改项目研究时限一般为2-3年。项目完成任务后,结题及鉴定验收工作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未按计划完成的,由所在学校督促整改;整改仍无明显成效的,撤销项目,终止经费使用,项目主持人5年内不得申请教改项目,并核减所在市或学校下一轮教改项目申请数额。

(五)项目应用及推广。

1.省级教改项目研究成果是今后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的必要条件。教改项目的研究成果(报告、专著、论文、教材、软件、数据库、专利等)公开出版、发表时,可在醒目位置标注“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和立项编号。

2.省教育厅将不定期对通过结题鉴定的优秀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成果进行汇编,并召开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成果报告会,及时发布研究成果信息,开展学术交流,充分发挥优秀成果对教学改革的推动作用,扩大优秀成果的社会影响力。

六、2015年申报工作

2015年,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可申报10个项目;省技能型特色名校建设单位可申报8个项目;其他高职院校可申报5个项目。各市申报数额按中职学校数量、在校生数、生师比及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见附件6)。各市、高职院校请于5月10日前,报送《山东省职业院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2份,加盖公章);5月15日前,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登陆山东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站,通过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联系人:张继梁、王志刚、刘宝君,电话,0531-81676778、81916646、81916526,邮箱sdzjjylx@163.com。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邮编:250011。
 
                        
                                                                                                                                                   2015年3月22日

附件1: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附件2: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

附件4:2015年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6:2015年各市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申报数额表.xls

附件7:2015年山东省职业院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联系人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