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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宇工学院关于2015年学生管理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27    作者:科研处     来源:     点击:
山东华宇工学院

关于2015年学生管理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中心):

为切实提高我院学生管理教师的科研水平,适应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工作的要求,加强学院学生管理研究,推动学院学生管理教育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院决定开展2015年度院级学生管理立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5年院级学生管理项目申报以创新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学院办学和人才培养特色,坚持落实以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服务学院内涵建设,切实夯实学生管理科研基础,培养学生管理科研成果,为早日实现学院所确定的人才培养目标提供良好的的科研基础。

二、申报条件

1.学生管理人员均可申报,鼓励以专业、教研室为单位申报集体项目。

2.为保证项目质量,项目负责人一次申报院级研究项目不得超过1项;项目参与者参与项目不得超过2项;每项项目参与者除负责人外,最多限报5人。

3.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1至2年。

4.项目申报截止日期:2015年5月23日。

5.申报的项目应紧紧围绕本部门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选择与本部门学生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重点、难点或热点问题,选题切忌大而空。项目名称请参考《山东华宇工学院学生管理立项项目指南》(见附件)。

6.项目实行信誉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三、立项程序

1.申报工作由各系(部、处、室、中心)统一组织、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集中申报。《2015华宇工学院学生管理立项项目申请书》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各系部(或科室)对申请项目进行汇总,填写《汇总表》一份,于5月23日前将申请书和汇总表的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并报送教科研处1#楼405室。联系人:邵小妮  联系电话:51648。

2.申报项目经科研处审核,报学院学术委员会评议,院长办公会批准,下达学院立项文件及立项通知书。

3.对于优秀项目将适时推荐参加山东省各类研究立项。

附件:

1.2015年学院学生管理立项项目申请书

2.山东华宇工学院学生管理项目指南

3.汇总表

 
 
科 研 处   学生处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1 2015华宇工学院学管立项申请书.doc

附件2 2015华宇工学院学管课题指南.doc

附件3 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