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华宇工学院校级教学成果评审及奖励办法》(鲁华宇院政字〔2017〕29号)和《山东华宇工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鲁华宇院政科字〔2023〕4号)要求,学校组织专家对各部门(单位)推荐的28项教学成果进行了匿名评审。共评出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9项,其中特等奖1项、一等奖3项、二等奖5项。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以拟获奖等级为序,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1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学校高等教育研究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部门(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所在部门(单位)。否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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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