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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德州市第十七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截止日期:2025.06.18)

发布日期:2025-04-10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职能部门、各单位:

近期,中共德州市委组织部、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州市科学技术协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德州市第十七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将我校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2022年7月至2025年6月期间在正式学术刊物上发表或在学术会议上交流的学术论文,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均可申报,具体范围参见评选办法。

2.申报人应为论文、专著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每人限报一项,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申报,多报者不予受理。申报人员须根据实际贡献排序,且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3.申报的学术成果必须征得申报人所在单位同意。对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有异议的,应当在申报前解决异议。

二、申报材料

1.《德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申报书》(附件2)。

2.学术成果书面材料。其中论文类成果须提交论文原件及复印件(论文原件由推荐单位审查后予以返还),复印件应包含封面、版权页、全部目录(成果题目应在目录予以标示)、论文全文(外文应附中文译文,被SCI、EI等收录论文附收录证明);在学术会议上交流的论文须提交论文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论著类成果须提交论著原件(评选活动结束后予以返还)。

3.申报成果曾获奖励的证明文件及证书复印件(原件由推荐单位审核后予以返还)。

4.其他有关材料。

将以上材料电子版按顺序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

三、申报流程

1.单位初审。各部门(单位)积极组织本次申报工作,认真对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于6月18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3份)、汇总表(一式1份)和原件报送至行政楼8楼科研处。每个学院限报12项。

2.校内遴选。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初评一、二等奖数量分别不超过本单位推荐总数的20%、30%。终版申报材料(一式4份)请于7月3日前报送至行政楼8楼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雪  林凤敏

联系电话:8057   8059

联系地址:行政楼8楼科研处科技科

邮    箱:kyc@huayu.edu.cn


附件:1.德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评选管理办法(试行)

          2.德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申报书

          3.德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推荐汇总表

          4.德科联字〔2025〕3号关于开展德州市第十七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科研处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