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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5年度山东省装备制造业科技创新奖”的通知(截止日期:2025.06.24)

发布日期:2025-05-2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职能部门、各单位:

近期,山东省装备制造业协会发布了《关于评选“2025年度山东省装备制造业科技创新奖”的通知》,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大创新”“十强产业”“十大扩需求”行动计划(2024—2025年)的通知》(鲁政发〔2024〕5号)和《山东省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2018-2025)》(鲁政办字〔2018〕244号)等文件精神,调动全省装备制造企业和科研工作者科技创新的积极性,激发行业科技创新的活力,促进我省装备制造企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根据山东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鲁科字〔2018)129号〕的规定,山东省装备制造业协会继续组织开展“2025年度山东省装备制造业科技创新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申报范围

近三年完成(即2022年1月至今),原则上为经科技成果评价(鉴定)或验收的项目和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装备制造行业整机、零部件、电气电控系统、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等。

二、设奖及奖励办法

(一)山东省装备制造业科技创新奖属在省科技厅已备案奖项,每年评选一次。

(二)奖项等级设置:科技创新奖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3个等级。特等奖奖项不超过2个;一等奖奖项不超过30个;二等奖奖项不超过110个。其中特等奖无需申报,由评审专家委员会从一等奖申报项目中根据奖励办法的要求遴选产生。

(三)本协会所设科技创新奖中的技术进步奖按照《奖励办法》(参看附件1)规定,分等级申报,等级内择优评定,如申报不通过,则不降级评定。望各单位认真组织材料,精准申报。

(四)本协会对本年度获奖项目在年底召开的年度科技创新奖颁奖大会上进行表彰,领奖者为获奖单位主要负责人。

(五)为维护奖励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山东省装备制造业科技创新奖评审和表彰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

(六)表彰奖励:颁发证书与奖金。

(七)关于奖金:

1.获得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项目由山东省装备制造业协会颁发奖金。

2.奖金来源:山东省装备制造业协会自筹。

3.用途:主要用于奖励项目完成人员。

(八)相关项目不适宜参加评选(参看附件1第七条)。

三、支持措施及其他事项

(一)山东省装备制造业协会将获奖项目按程序向省科技厅报备。

(二)获得特等奖、一等奖的项目,优先推荐“中国机械工业科技进步奖”和“山东省科技进步奖”。

(三)协会对获得特等奖、一等奖及二等奖项目的产品申报“省首台(套)”时向省工信厅优先推荐;协会奖励评审委员会对近三年获得“省首台(套)”产品的项目,在奖项评选时优先推荐。

四、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填报。请申请人按照《山东省装备制造业科技创新奖奖励办法》的规定和申报书要求填报,填报要求详见《申报书》(附件2)填写说明。

(二)单位审核。请各部门(单位)对申报材料、申报条件、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审核无误后请于6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三)学校审核。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2份)于7月15日前报送至行政楼8楼科研处科技科,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雪  林凤敏

联系电话:8057   8059

联系地址:行政楼8楼科研处科技科

邮    箱:kyc@huayu.edu.cn


附件:

1.山东省装备制造业科技创新奖奖励办法

2.山东省装备制造业科技创新奖申报书

3.山东省装备制造业科技创新奖申报单位登记表


科研处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