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各单位:
现将第十三届“调研德州”活动课题结项说明转发如下。
1、研究成果:研究成果课题的最终完成形式为研究报告、论文或专著等,须针对德州实际,资料翔实,有科学依据问题分析和对策建议。如依托课题发表论文,题目需与立项课题相关,且发表人与课题组成员一致,并注明依托第十三届“调研德州”活动课题。
2、查重报告:申请人需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查重报告(可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网、维普网、paperpass网等进行查重),重复率不得超过20%,否则不予受理。
3、结项鉴定材料要求:
(1)请各部门(单位)对提交结项材料进行审核,各单位自行组织专家评审结项,各职能部门可联系相关学院参与评审结项。各单位至少聘请三位专家进行评审,并提交《专家评审意见汇总表》,于8月29日之前完成专家鉴定。
(2)结项材料按封面(附件7)、研究成果、查重报告和结项鉴定评审书顺序胶装(白色铜版纸胶装,一式3份),以上材料和《查重登记表》、《专家评审意见汇总表》同时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于9月2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纸质版报送至行政楼8楼科研处人文科(按立项名单顺序排列)。
4、根据《山东华宇工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不能按期完成项目研究的项目负责人,自项目结项验收之日起 2 年内,学校不再受理该负责人各类项目申请。
5、如有提前结项意愿的教师,请提前联系科研处。
6、课题研究内容与立项课题题目不相符者不予鉴定。
7、立项的课题名称、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允许变动,如有变动,需提前提交《第十三届“调研德州”活动立项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8、研究成果抄袭剽窃他人、有重大政治问题的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市社科联各类项目。未按时完成已立项课题的负责人,一年内不得申报市社科联各类项目。
市社科联、团市委将组织专家对完成课题进行审核,确定结项成果。
附件:
1.专家评审意见汇总表
2.查重登记表
3.第十三届“调研德州”活动课题结题鉴定评审书
4.第十三届“调研德州”活动“青少年发展研究”专项课题结题鉴定评审书
5.第十三届“调研德州”活动立项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6.德社科联字【2025】8号—关于公布第十三届“调研德州”立项课题的通知
7.第十三届“调研德州”结项材料封面
科研处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