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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德州市重点实验室重组(第一批)的通知(截止日期:2025.10.16)

发布日期:2025-10-13

各职能部门、各单位:

近日,德州市科技局发布了《关于开展德州市重点实验室重组(第一批)的通知》,为进一步优化我市重点实验室布局,提升重点实验室建设质量,参照省重点实验室重组工作做法和《德州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德科字〔2023〕75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前期工作部署,现就德州市重点实验室重组(第一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步开展新申报工作

在原重组通知基础上,同步启动2025年度德州市重点实验室新申报工作,新申报工作和前期重组工作均纳入本次德州市重点实验室重组工作范畴。

二、重组领域

本批市重点实验室重组涉及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4个领域。2023年以来(含2023年)新建的市重点实验室不参与重组,待建设期满验收合格后直接纳入重组后的市重点实验室体系。

三、申报条件

重点实验室申请建设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研究方向:符合我市经济与科技优先发展领域,学科特色突出,一般具有1个以上稳定的主要研究方向,在本领域具有国内先进水平或省内领先水平;

(二)科研队伍:具备高水平科研队伍,拥有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和稳定研究团队,人才队伍结构合理。其中学术带头人(有高级职称研究人员)不少于5人,固定研究人员不少于10人;

(三)科研条件: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拥有独立的科研场所,科研设施与仪器满足科研需要并对外开放。实验室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拥有的科研仪器设备总值不低于1000万元;

(四)科研投入:年度研发投入经费总额100万元以上;

(五)开放交流:主办(承办)学术交流会议1次以上,邀请国内外专家交流5人次以上;

(六)成果转化:近三年科研成果转化数量2项以上。

(七)为实验室提供相应的工作经费、后勤保障、学术活动等配套条件,保证实验室的正常运行。

四、填报要求

参与本批次重组的实验室需填写《德州市重点实验室(重组)申报书》(附件1)和《德州市重点实验室重组情况汇总表》(附件2)。

五、时间要求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上午10点前。请各单位于截止日期前将德州市重点实验室申报书(word版和PDF版)、汇总后的市重点实验室重组情况汇总表(excel版)以及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报送科研处科技科。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郑冬冬  王鑫  8057

 箱:kyc@huayu.edu.cn

附件:

1.德州市重点实验室(重组)申报书(非企业)

2.市级重点实验室重组情况汇总表

3.德州市重点实验室指标评价自评表

4.德州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

科研处

2025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