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各单位:
近期,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发布了《关于面向会员学校开展2025年度教学成果奖、科研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导向性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突出育人成效与民办教育办学特色,聚焦改革创新与质量提升。
科学性原则:以教育规律、办学规律为遵循,注重成果的实践价值与创新程度,评审标准科学。
公正性原则:实行外部专家评审、回避制度与结果公示,评审过程信息严格保密,确保结果客观公正。
实效性原则:优先评选经过实践检验、具有推广价值且产生显著社会效益的各类教学成果与科研成果。
二、评审范围与对象
(一)申报主体
学校在职从事科研工作的集体(含教学团队、科研课题组)或个人。
(二)成果时限
科研成果需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1日期间完成或发表的成果。
(三)不予受理情形
1.已获国家级、省部级政府部门同类奖项或全国性一级学会、协会往届获奖的成果;
2.成果权属有争议、存在学术不端,或内容重复率超过30%的成果(请申报人和申报单位自行做好审查工作)。
三、奖项设置
科研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科研成果奖申报项目应为会员学校个人或集体在科学研究和科研应用领域取得的重要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承担国家级、省部级以及重要行业企业委托的项目结题成果,在重要领域取得的技术发明专利成果,集体或个人科研成果转化及应用等方面取得的重要成效,在重大、重点工程应用中解决难题的方案和成效,以及在核心期刊发表的重要论文、权威出版社出版的重要著作等。
四、申报程序
1.单位初审。请各部门(单位)积极组织本次申报工作,并对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规范性进行严格初审,确保材料完整、符合要求,审核无误后请于11月3日下班前将《科研成果奖申报表》(附件1)、《申报汇总表》(附件2)、成果材料和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科研成果奖申报表》,包括成果简介、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应用前景等内容。
成果材料包括研究报告、论文或专著、专利证书等。其中,论文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正文等,著作需提供专著封面、版权页、目录、前言、正文节选等;专利证书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1份。
证明材料包含结题证书、采纳证明、获奖证书、成果应用证明、权威媒体报道等(不超过5件)。
2.学校遴选。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遴选,遴选通过的请于11月11日前将纸质版(白色铜版纸胶装,一式2份)材料报送至科研处。纸质版材料包含《申报表》、成果材料、证明材料。专著需要提供原件1份。
五、评审标准
一等奖:成果在科学研究领域具有重大的理论创新或实践应用价值,对解决实践中的重大问题有重要参考意义,研究成果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和引用率。
二等奖:成果在科学研究领域具有较大的理论创新或实践应用价值,对解决实践中的实际问题有重要参考意义,研究成果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和引用率。
三等奖:成果在科学研究领域有一定的理论创新或实践应用价值,对解决实践中的实际问题有一定的参考意义,研究成果在本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影响力。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林凤敏
联系电话:8058
联系地址:行政楼8楼科研处科技科
邮 箱:kyc@huayu.edu.cn
附件:
1.科研成果奖申报表
2.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