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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宇工学院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和“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08

各职能部门、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的部署要求,严肃整治学术不端行为,加强高校科研诚信建设,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和“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我校撤稿论文自查和“回头看”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全面开展自查工作

1.全面梳理核查撤稿论文。各部门(单位)组织科研人员全面检索中英文科技文献数据库,对2023年以来各部门(单位)人员署名的科技论文撤稿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核实撤稿原因和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对确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严肃处理。

2.深入开展“回头看”并及时整改处理。各部门(单位)要结合省教育厅2024年1月转发的《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的通知》以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及开展医学领域“论文买卖”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鲁教科函〔2025〕1号)等文件要求,对2023年以来自查工作全面开展“回头看”,总结工作经验,分析研判学术不端行为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在本次自查中发现学术不端行为,且在以往自查中未主动报告或者违反学术论文发表诚信承诺制度的,按照有关要求,予以从重处理。

3.总结形成报告。各部门(单位)根据撤稿论文自查和“回头看”工作情况,总结形成部门(单位)自查报告(提纲见附件1),填写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对于自查结果不存在学术不端的论文,自行保存调查过程中产生的材料。

(二)压实各级责任

各部门(单位)要常态化开展学术不端撤稿论文整治工作,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在举报线索基础上进一步全面梳理撤稿论文线索,完善论文发表前审核等主动预防机制,从源头减少学术不端撤稿行为发生。

二、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学术不端行为预防与处理的主体责任,秉承实事求是的原则和严格认真的态度,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和专项整改工作,严查有关线索,不得刻意隐瞒自查过程中发现的学术不端问题。学校高度重视自查工作,将开展情况纳入单位年终考核,对敷衍了事、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在适当范围予以通报批评。

(二)各部门(单位)要在2025年12月26日前完成撤稿论文自查、“回头看”及相关论文调查处理工作,并报送部门(单位)总结报告。

(三)如各部门(单位)在自查过程中未发现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论文,只需报送部门(单位)自查报告(提纲见附件1)。

(四)如各部门(单位)在自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论文,需报送部门(单位)自查报告(提纲见附件1)、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

三、报送材料

请各部门(单位)于2025年12月26日下班前将《部门(单位)自查报告》《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纸质版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艳平  岳猛

联系电话:8055

电子邮箱:kyc@huayu.edu.cn

联系地址:行政楼8楼学科建设办公室

附件:1.部门(单位)自查报告

            2.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

科研处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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