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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直接给予”政策项目申报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6-03-04

  根据《关于集中申报2026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中对于“直接给予”政策规定:符合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申报条件;博士毕业于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200位高校或自然指数前100位高校院所(按最新版本,名单见附件),自2024年1月1日起首次全职来鲁创新创业。可申报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直接给予”政策项目,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是否给予省财政资助。达到会议评审条件,给予立项并资助。待资助结果公布后,对未达到会议评审条件的,根据依托单位出资意愿,可由依托单位实施自筹经费项目,纳入省基金自筹经费项目立项清单。

  申报人须提交博士毕业证、学位证、不低于3年的劳动合同。博士毕业12个月以上签订工作合同的还需提供空档期非在鲁工作(学习)证明。

  经资格审查,山东华宇工学院能源与建筑工程学院高子龙老师满足申报要求、证明材料完备,符合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直接给予”政策,不属于部属高校和科研机构,国家实验室,国家实验室基地,全国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省基础研究特区,省一流学科建设“811”项目建设学科,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申报人信息

姓名

高子龙

毕业院校

大连理工大学

性别

职称

教授

学位

博士

学历

研究生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高铁站洗手间干手区含菌气溶胶的定向弥散机理与暴露防控机制

项目类别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直接给予”政策项目      

所属学科

建筑物理、污染物行为过程及其环境效应

学科代码

E0803、D0713

项目起止时间

2026.07.01-2029.06.30

  公示期为2026年3月4日-3月10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科研处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雪 王鑫

  电  话:8057

山东华宇工学院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