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各单位:
近期,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发布了《关于开展2026年度第十一届好设计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好设计奖”是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备案登记奖项,由中国机械工程学会、路甬祥院士、潘云鹤院士共同设立。自2015年设立至今,已连续成功举办十届,评选了一大批中国自主创新设计的项目,为推动中国制造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2026年度第十一届好设计奖提名工作聚焦设计赋能产业变革,遴选和奖励以设计为牵引,推动产品创新、工艺重构和产业升级,具备开创性、重大性、颠覆性的设计成果。现将我校组织本次提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好设计奖”设立金奖、银奖和菁英奖,其中,菁英奖面向项目第一完成人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的创新成果。
二、授奖数量及奖励方式
(一)金奖不超过10项,银奖不超过20项,菁英奖不超过10项。
(二)好设计奖以荣誉奖励为主,向获奖项目完成单位和完成人颁发获奖证书,并向金奖前三名和菁英奖前四名颁发奖金,并从金奖和菁英奖中择优颁发奖金,总奖金约为250万元,其中金奖最高奖金为100万元。此外,为表彰提名单位(专家)的贡献,对获得奖金项目的提名单位(专家)同步颁发奖金,奖金按照该项目所获奖金额的10%核定,提名单位(专家)最高奖金为10万元。
(三)好设计奖金由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长吴长鸿先生共同捐资支持。
(四)奖金额为人民币税前金额,实际发放金额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财税规定及流程,扣除相应税金。奖金的发放按《好设计奖实施细则》执行,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享有最终解释权。
三、授奖范围
(一)金奖和银奖授予在产品设计、系统设计、工艺流程设计等方面具有重要发现、发明,对原始创新、集成创新、颠覆式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同类技术或产品的领先水平,经济效益显著,市场竞争力强的重大科技成果。
(二)菁英奖授予采用先进设计理念、设计方法和设计技术,在产品创新、工艺重构和产业变革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创新设计成果,应用前景广阔,具有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第一完成人须为40周岁及以下青年(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提名方式
“好设计奖”实行提名制,包括单位提名和专家提名两种方式,不受理自荐。提名采取单一渠道方式,仅可通过一个提名单位或者一位专家提名。
(一)单位提名
1.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各专业分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机械工程学会;
2.全国性学会、行业协会,地方性的学会和行业协会;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
4.大型企业集团、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科技主管部门,仅限于提名本单位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的项目;
5.港澳台地区高等院校的科技主管部门,仅限于提名本单位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的项目。
具有提名资格的单位可在“好设计奖”网站主页(http://cgd.cmes.org)栏目中查看。
(二)专家提名
1.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会士;
2.中国机械工程学会荣誉理事长、理事长、副理事长,监事长、副监事长;
3.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理事;
4.好设计奖历届金奖项目第一完成人。
提名专家不得为本年度好设计奖候选项目完成人,每位专家可提名所熟悉领域的科技成果1项;提名单位可提名本领域、本属地科研成果,提名项目数不做限制。
五、提名申请
提名者(提名单位、提名专家)填写《好设计奖提名申请表》(附件1),发送至好设计奖励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奖励办)电子邮箱(chinagooddesign@cmes.org)进行申请,电子邮件标题为“好设计奖提名申请表”,附件标题为“提名申请表-单位名称/专家姓名”。奖励办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回复提名者,经审核符合提名要求的,发送提名账号和密码。提名申请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15日。
提名者须承担提名、异议答复等责任,并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提名者需在《好设计奖提名书》(附件2)填写具体提名意见,并由提名专家/提名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提名还须加盖单位公章。
六、提名材料要求
《好设计奖提名书》是好设计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包括主件部分和附件部分,提名材料具体要求详见《好设计奖提名书》填写说明(附件2)。
(一)主件部分
申报单位登录好设计奖申报系统(http://cgd.cmes.org),并按照《好设计奖提名书》填写说明要求,在线填写和上传相关材料。提名书应当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
(二)附件部分
1.必备附件
(1)核心知识产权证明:指直接支持本项目主要创新点且已批准或授权的主要知识产权、标准规范等证明材料,与提名书“七、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情况”中所列的20项核心知识产权相一致;项目前三位完成人均须持有与项目直接相关的发明专利。
(2)成果应用证明:至少提供一份能证明本项目整体技术已实施应用一年以上(2024年12月31日之前应用)的应用单位提供的应用证明材料,应用证明须加盖应用单位(法人单位)公章,如应用证明包含经济效益,需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2.其他附件
(1)技术评价证明:指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评价)法人机构出具的三年内(2023年1月1日以后)的科技成果鉴定或技术评价证明。
(2)科技查新报告:指由国家一级科技查新咨询单位出具的三年内(2023年1月1日以后)科技查新报告。
(3)检测报告:指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并具有质量监督检验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法人机构出具的三年内(2023年1月1日以后)检测(检验、试验、测试)等报告。
(4)其他证明材料,包括可支持本项目设计创新和完成人贡献的其他相关证明。
七、注意事项
(一)涉密及保密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国防、国家安全领域)不属于好设计奖的提名范围。
(二)上一年度好设计奖已经受理并进入终评评审程序的项目,不得在本年度被再次提名。
(三)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作为项目完成人被提名。
(四)提名项目的知识产权归国内所有,相应论文、论著通讯作者的署名单位应包含国内单位,相应的专利应由国内团队发明或设计。
(五)提名项目不存在争议或纠纷,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本身及有关完成单位、完成人员在科研诚信、科研伦理等的争议或纠纷。
(六)所有提名项目经形式审查合格公示后不得修改,进入评审环节的不得撤销。
(七)提名过程中,提名单位(专家)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费用。
(八)申报主体需对提名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奖励组织机构享有提名项目的展示权、印刷权和宣传权。
(九)申报、提名过程中所需文件可在好设计申报系统主页查看获取。
八、申报程序
(一)单位审核
请各部门(单位)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进行申报,并对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规范性进行严格初审,确保材料完整、符合要求,审核无误后请于5月8日前将《提名书》及相关附件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二)学校审核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请于5月20日前登录好设计奖申报系统(http://cgd.cmes.org),并按照《好设计奖提名书》填写说明要求,在线填写和上传相关材料。请于5月25日前将纸质版提名材料(主件+附件装订成一册,一式1份)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纸质版材料要求:提名书与提名系统填报内容须完全一致,从“提名系统”导出,需带有“好设计奖提名书正式版”水印。提名书的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单双面不限),纸张规格A4,仿宋小四号字,竖向左侧装订,不另加封面。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林凤敏
联系电话:8058
联系地址:行政楼8楼科研处科技科
邮 箱:kyc@huayu.edu.cn
附件:1.好设计奖提名申请表
2.好设计奖提名工作相关要求
3.好设计奖提名书(样表)
科研处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