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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 (软科学)项目申报的通知(截止日期:2026.04.29)

发布日期:2026-04-22

各职能部门、各单位:

按照《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实施细则》规定,现将《2026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发布,请按要求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6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以下简称省软科学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两类。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原则上为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软科学研究能力、能承担起项目核心研究内容或组织任务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根据需要,重大项目可由省外注册的单位和社会组织牵头申报。

(二)项目申报者为申报单位的全职人员,或为与申报单位签订工作合同人员,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研究能力,且实质性参与项目具体研究。

(三)根据《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实施细则》(鲁科字〔2023〕143号),项目申报者在同一年度仅能牵头申报一项省软科学项目,且在申报时无未结题省软科学项目;连续2年牵头申报省软科学项目未获资助的,暂停1年申报资格;2020年(含)至今省软科学项目结题验收不通过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四)根据《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限项管理规定》,同一科研人员同一年度牵头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数量不超过1项。项目负责人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项目参与人员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4个月。每名科研人员用于在研和在申报项目的年度工作总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在省科技厅其他限项范围内的不得申报。以上限项要求通过申报系统自动识别限制。

(五)申报项目应覆盖指南确定的研究内容,有明确的理论创新或决策咨询价值,预期研究成果应明确具体。

(六)根据《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鲁科字〔2025〕134号)规定,项目实行科研经费包干制。

(七)为避免一题多报和重复立项,申请同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省级社科类项目的负责人以及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省软科学项目。

(八)凡以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进行后续研究而申请省软科学项目的,须在《项目申报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新项目。凡以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项目的,须在《项目申报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已出版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新项目。

(九)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申报者均应具有良好科研信用记录,项目申报内容须真实可信,杜绝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行为。

   三、申报程序

(一)系统填报。项目负责人在科技云平台(登录网址:https://cloud.kjt.shandong.gov.cn/)注册账号,由所在部门(单位)反馈科研处,科研处在学校管理系统审核同意后,项目负责人可启用账号(已有个人账号的可直接申报)。项目负责人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网上填报时间:2026年4月22日9:00—4月29日17:00。项目负责人完成系统填报后下载申报书,原版自留,脱敏版申报书提交至本部门(单位)。申报书脱敏时需删除直接或间接显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团队成员身份的信息。

(二)单位审核。请各部门(单位)对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科学性、准确性和规范性进行严格初审,确保材料完整、符合要求,审核无误后请于2026年4月30日12:00前将脱敏版申报书发送至科研处科技科邮箱。

(三)专家遴选。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项目整体申报质量,科研处组织专家对各部门(单位)推荐的脱敏项目进行评审,遴选推荐项目,公示后向省科技厅推荐。

   四、注意事项

(一)根据工作需要,《2026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申报指南》在科技云平台发布。请登录https://cloud.kjt.shandong.gov.cn/查看。

(二)各部门(单位)将本单位脱敏版申报材料依次排序报送科研处科技科邮箱。脱敏版申报书命名的方式为“2026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部门(单位)+序号”,如:2026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机械工程学院+01,依次排序。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鑫  郑冬冬

联系电话:8057

电子邮箱:kyckjk@huayu.edu.cn

联系地址:行政楼8楼科技科



科研处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