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各单位:
为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推动科技创新引领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德州市科技创新引导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德州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
(二)拥有较高技术水平、研发能力、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团队至少有 1 名我校本科生参与项目研究。
(三)原则上应有与研发方向相符的合作单位联合申报,并签订联合申报协议。研发团队至少有1名合作单位成员。
(四)项目立项后,学校给予每个项目1万元经费支持。研发团队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管理能力,研发经费预算合理,支出结构科学。
(五)项目负责人有较高的科研创新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并能在实施期内主持完成项目研究工作。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可同时参与1个项目的申报。
(六)项目符合国家和省、市相关产业政策,项目研发投入应与研发活动相匹配,具备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实施路径,项目预期效益好,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项目完成后能产生创新成果(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
(七)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状况,不存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申请。因网络申报系统正在进行维护升级,暂通过以下方式申报。项目负责人填写《德州市科技创新引导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申报书原版自留,脱敏版提交至本部门(单位)。申报书脱敏时需删除直接或间接显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团队成员身份的信息。
(二)单位审核。请各部门(单位)对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科学性、准确性和规范性进行严格初审,确保材料完整、符合要求。审核无误后于每月11日前(如遇周末则往前顺延),将电子版申报书和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科研处邮箱,命名方式为“X月+德州市科技创新引导计划项目+部门(单位)+序号”。
(三)专家遴选。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项目整体申报质量,科研处组织专家对各部门(单位)推荐的脱敏项目进行评审,遴选推荐项目,公示后向德州市科技局推荐。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积极引导、支持企事业单位加大研发投入、开展研发活动,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和审核,并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在规定时限内上报。
(二)有在研德州市研发计划的负责人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此类项目。
(三)原则上每个月机械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能源与建筑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限报4项,其他部门(单位)限报1项。
(四)鼓励教师依托科研平台与合作单位联合申报该项目,为申报高层次项目、平台、成果获奖建立基础。
(五)原市级研发项目申报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受理,统一纳入本次科技创新引导计划项目申报范围。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鑫 郑冬冬
联系电话:8057
电子邮箱:kyckjk@huayu.edu.cn
联系地址:行政楼8楼科技科
附件:1.德州市科技创新引导计划项目申报书
2.德州市科技创新引导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3.德州市科技创新引导计划管理办法
科研处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