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成果登记相关要求,现对5项科技成果进行成果登记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6年8月14日-2026年8月20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科研处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雪 林凤敏
电 话:8058
科研处
202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