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促进学校学术交流活动的开展,活跃学术氛围,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根据学校要求和《山东华宇工学院学术活动管理办法》(鲁华宇院政字〔2017〕28号)文件精神,请各教学单位做好本学期学术活动的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1.学术活动的主要形式包括:学术会议、学术报告和讲座、专题研讨、学术沙龙等。学校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部门积极争取主办或承办各级各类学术会议。
2.本学期各教学单位组织学术活动应不少于2次,充分发挥我校高级职称教师的优势和专长,围绕学校专利工作、应用性科技项目研究申报工作及教育教学研究等重点工作组织师生参与度高的专题讲座、学术报告等。
3.各单位学术活动的组织按照《山东华宇工学院学术活动管理办法》(鲁华宇院政字〔2017〕28号)文件规定执行。
4.学术活动的组织要完整归档有关材料,如会议通知、参会证明、讲座照片、新闻宣传等相关材料,便于后续查询。
请各教学单位制定本单位本学期学术活动计划,填报学术活动计划表(见附件),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科研处备案。学术活动计划表请提交纸质版材料2份,电子版发科研处邮箱。本次学术活动计划表报送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16日。
联系人:李娜 联系电话:59495
附件:山东华宇工学院教学单位学术活动计划表.xls
科研处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