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厅字〔2018〕23号)精神,切实抓好《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的指导意见》(教科信〔2024〕2号)和《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教科信〔2024〕3号),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攻坚行动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总体要求,深入学习宣传《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的指导意见》《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精神,重在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重在抓好贯彻落实执行,重在遵纪明规守底线,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强化学术不端问题治理,构建健康的学术生态,培育创新文化,涵养优良学风,更好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二、时间安排
2024年5月-2024年6月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张洪英、梁玉国
副组长:夏传波、王春光、刘润华、高挺进、杨义、魏东坡、侯建昌
成 员: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职责:全面负责本校科研诚信建设工作和学术不端行为查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研处(高等教育研究所),办公室主任由李秋华兼任,具体负责科研诚信建设攻坚行动的统筹组织、综合协调等工作;传达和督办领导小组工作安排。
四、工作任务
(一)组织开展科研人员个人自查自纠。对2024年1月1日以来署名山东华宇工学院的科研论文被撤稿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核实撤稿原因,严格按照《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和《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等规定(附件1),核查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并填写《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若无撤稿论文可在表中填写无。
(二)签订个人科研诚信承诺。组织2023年以来新入职教师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作出科研诚信承诺。要在科研项目立项、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导师遴选、评选表彰、人才计划申报等工作中,明确承诺事项和违背科研诚信责任,进一步强化科研人员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各部门(单位)组织全体教师签订《山东华宇工学院科研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一式三份,各部门(单位)、科研处、承诺人各存档一份。
(三)开展全员科研诚信宣传与教育。各部门(单位)在5月份举办“科研诚信宣传月”主题活动,面向本部门(单位)全体师生组织开展学习教育培训,通过专家辅导、分组研讨、个人自学、典型案例警示等多种方式,警示教育师生遵纪明规守底线,严防学术不端行为发生。
(四)严格落实“三落实、三公开”要求。在科研处网站开设学风建设专栏,公开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结果。建立常态化的科研诚信自查自纠机制,加强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的协调配合、信息共享等工作。在科研处网站,公布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行为举报电话、邮箱,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五、工作要求
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工作,落实责任、全力推进,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攻坚行动结束后,各部门(单位)应及时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制度,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着力构建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工作长效机制。
六、报送材料
请各部门(单位)于6月25日下班前将《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山东华宇工学院科研诚信承诺书》、开展科研诚信建设攻坚行动总结及过程性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绪涛 张艳平
联系电话:8059
电子邮箱:kyc@huayu.edu.cn
联系地址:行政楼8楼学科建设办公室
附件:1.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
2.山东华宇工学院科研诚信承诺书
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攻坚行动的通知
4.相关制度文件
科研处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