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各单位:
根据《山东华宇工学院非专职教学岗位人员承担教学工作管理规定》(鲁华宇院政人字〔2020〕24号)文件精神,各部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专职科研人员,其承担的科研工作任务作为岗位考核的必要内容;其承担的科研工作量作为年度职称评聘的必要条件。为让专职科研人员明确科研工作任务,激发专职科研人员的潜力,请有关部门(单位)明确专职科研人员工作任务,组织填写《山东华宇工学院专职科研人员2021年科研工作计划表》。
请各部门(单位)科研管理员于2021年6月28日下班前,将专职科研人员2021年科研工作计划表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送科研处603室,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联系人:李娜
联系电话:8058
电子邮箱:kyc@huayu.edu.cn
附件:山东华宇工学院专职科研人员2021年科研工作计划表
科研处
2021年6月21日
附件:山东华宇工学院专职科研人员2021年科研工作计划表.docx